(株)麦比乌斯国一(以下简称堂社)重视顾客的个人信息,遵守"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"相关法律.
本公司通过个人信息管理方针,告知客户,顾客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以何种用途和方式被利用,为保护个人信息采取何种措施.
修改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时,本公司将通过网站公告事项或个别公告进行公告.
*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(个人信息保护第15条)为执行以下"网络咨询"业务,本公司收集并利用个人信息. - 顾客咨询咨询
2) 收集的个人信息不被用于规定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,如果其收集目的变更,将事前通知并获得同意.
* 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条目
1. 必需项目:姓名,联系方式,邮箱,商谈内容
2. 制定网络咨询内容后按"sand"键,制定内容及个人信息传送至本公司的邮件.
* 个人信息的持有及使用时间原则,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达成后,请立即销毁相应信息.
但是,对于以下信息,请保存以下原因明示的期限.
-保存项目:姓名,联系方式,邮箱
-保存根据:根据公司内部方针保存
-保存时间:5年
* 个人信息的销毁步骤及方法废除步骤:
为咨询顾客报价,输入的信息在达成目的后移至单独数据库,根据内部方针及其他相关法律,根据保存信息保护事由保存及使用时间参考.
个人信息不依据法律进行处理,不得用于其他目的.
销毁方法:以电子文件形式储存的个人信息,请使用不能恢复记录的技术方法删除.
*提供个人信息的本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提高用户个人信息.
但是,以下情况除外.
使用者事前同意的情况,如依照法令的规定,以调查为目的,根据法令规定的程序和方法,调查机关提出要求时
* 收集个人信息的委托公司不经顾客同意,不将顾客信息委托给外部企业.
*虽然拥有拒绝同意的权利,拒绝同意收集不利内容个人信息的权利,但拒绝收集个人信息时,"在线咨询"服务将受到限制.